1. 招标条件
湖北分公司应城热电2026年仿真机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2规模: 应城热电现有一套350MW+50MW机组仿真机,位于应城热电厂区内,控制系统采用DEH、MEH与DCS系统一体化配置。电厂现有仿真机经过十年以上使用,计算机硬件性能严重老化,运算速率显著降低。现场机组已先后完成多项技术改造,包括供热系统建设、脱硫系统、脱硝系统、氨气制备系统的升级优化;与之配套的DCS控制画面及热控逻辑也同步完成多次迭代更新。但仿真机系统未同步开展优化升级工作,导致其与当前机组实际的设备状态、工艺参数、运行工况、热控逻辑等核心要素存在显著差异,进而在培训过程中存在误导风险,且严重影响培训效果。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入厂开始施工之日起180日内完成全部仿真机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2.4标段划分: 湖北分公司应城热电2026年仿真机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标段包1。
2.5招标范围:提供仿真机全套硬件设备(含外围及附属设备)、软件、仿真机室布置安装、调试、培训和各项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仿真机系统开发或升级改造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