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甘肃公司陇东综合能源基地消防物联网平台建设及调试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石油东路华能陇东能源基地大楼、环县各升压站。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甘肃公司陇东综合能源基地消防物联网平台建设及调试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石油东路华能陇东能源基地大楼、环县各升压站。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主站及14座子站的平台建设、系统部署、及站端消防物联网信号接入调试等所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 甘肃公司陇东综合能源基地消防物联网平台建设及接入调试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1.消防物联网平台建设及接入调试(包含平台105项功能子模块的搭建部署、部署以及接口接入、个性化定制及系统调试与施工);2.站端消防物联网信号接入(包含智能融合网关、16路开关量接入网络控制器、8路模拟量接入网络控制器、通讯板卡、回路板卡、水系统采集终端及各类传感器、模块的采购及安装、线缆敷设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排油注氮系统、超细干粉系统、储能舱CAFS系统、储能舱全氟己酮系统信号接入及调试),详见第二卷(技术部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消防物联网平台建设合同业绩或消防物联网平台接入服务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需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日期、合同内容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请各投标人按照要求,提供满足有效性要求的电子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同时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