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能白城项目:白城吉电瀚海发电有限公司(2)四川达州项目:达州兴川能源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绿能白城项目::
本项目为绿色能源白城发电公司2×66 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厂区位于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东风乡工农村,主厂区厂址距白城市中心约10 公里,距平齐铁路10 公里,距珲乌高速3 公里,项目厂址东侧紧邻省道。本工程规划建设2×660MW 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凝汽式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2)四川达州项目:
本项目为川东北高效清洁煤电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2×1000MW新建燃煤机组项目,本项目新建2×1000MW 超超临界燃煤凝汽式湿冷机组,并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本工程计划2025 年9 月开工建设,2027 年6 月第一台机组投运,2027 年9 月第二台机组投运。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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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招标 |
标段 |
数量 |
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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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05-21-011-01 |
白城项目进口蝶阀 |
8 台 |
4~7 级抽汽电动蝶阀。 主要技术参数:涵盖 |
大连港 |
2027 年5 月15日前,CIF 运抵中国大连港 |
1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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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6-05-21-011-02 |
白城项目进口闸阀 |
20 台 |
0~3 段抽汽电动闸阀、冷段至小机电动闸阀、冷段至辅汽电动闸阀、辅汽联箱联络管电动闸阀、锅炉上水电动闸阀、三抽供工业汽电动闸阀、热段供工业汽电动闸阀。 主要技术参数:涵盖1.6~40MPa.g,200~628℃具体招标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大连港 |
2027 年6 月15日前,CIF 运抵中国大连港 |
1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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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6-05-21-011-03 |
白城项目进口调节阀 |
12 台 |
冷段供辅汽气动调节阀、除氧器水位气动主调节阀、除氧器水位气动副调节阀、凝结水气动再循环调节、凝汽器气动补水调节阀、辅汽至除氧器气动调节阀。 主要技术参数:涵盖1.6~10MPa.g,50~400℃具体招标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大连港 |
2027 年4 月25日前,CIF 运抵中国大连港。 |
1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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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6-05-21-011-04 |
达州项目进口气动疏水阀 |
88 台 |
主汽疏水、热段疏水、冷段疏水、0~7 抽疏水、小机进汽疏水等气动疏水阀。 主要技术参数:涵盖0.2~34.1MPa.g,173~630℃。 |
上海港 |
2027 年1 月25日前,CIF 运抵中国上海港。 |
1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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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招标 |
标段 |
数量 |
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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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招标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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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6-05-21-011-05 |
达州项目进口手动疏水阀 |
232 台 |
主汽管道、热段管道、冷段管道、高压缸通风管道、0~3 抽管道、小机高压进汽管道、高压给水管道、给水再循环管道、再热器减温水管道、高旁减温水管道、电泵高压给水管道、电泵给水再循环管道、冷态上水管道等手动疏水阀。 主要技术参数:涵盖3~50.5MPa.g,200~630℃。具体招标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上海港 |
2026 年12 月10日前,CIF 运抵中国上海港。 |
1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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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6-05-21-011-06 |
达州项目进口疏水器 |
24 台 |
小机进汽管道、辅助蒸汽本体及相关管道、高压缸通风管道、邻机加热管道等疏水器。 主要技术参数:涵盖1.3~7MPa.g,373~460℃。具体招标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上海港 |
2026 年11 月30日前,CIF 运抵中国上海港。 |
1000 元 |
注:
(1)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八章为准。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对于中标标的物,中标人须铺货于国家电投跨境电商平台,进行电商化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方独立订立外贸销售合同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的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投标人未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专项资格要求:
(一)制造厂商直接投标时的资质要求
1、需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制造厂商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方需提供该许可证的有效证明文件。
若制造厂商尚未取得上述许可证,投标方应书面说明未取得的具体原因、当前办理进度,同时承诺在招标方要求的交货期前完成该许可证的取得手续。若投标方未在承诺期限内实现许可证取得,进而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投标方应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进口疏水器标段不适用)
3、投标方应具备为所投标产品办理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试验证书,下同)的能力;该报告/证书需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公示平台及海关相关系统查询。投标方应提供与本次投标产品
一致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证书证明文件,且报告/证书中载明的产品公称压力、公称尺寸、适用温度等核心参数,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若投标方尚未取得上述报告/证书,投标方应书面说明未取得的具体原因、当前办理进度,同时承诺在招标方要求的交货期前完成该报告/证书的取得。若投标方未在承诺期限内取得报告/证书,进而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投标方应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进口疏水器标段不适用)
4、提供2025 年12 月1 日之后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二)代理商进行投标时,对代理商和制造厂商的资质要求
1、如果国外制造厂商在中国大陆确实没有直销渠道,则本次招标所能接受的代理商仅为以下几种情况:
(1)代理商为制造商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代理商与制造商为同一母公司旗下的全资或控股分/子公司;或
(2)代理商为制造商在中国大陆的长期独家代理,代理商需提供相关独家代理授权的证明文件;或
(3)代理商为制造商授权的长期代理:代理商可提供与制造商签署的本次投标品牌的长期代理协议;或提供所代理品牌(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同品牌)的3个(含)以上供货合同,而上述合同业绩必须是投标人自己或其担保公司(担保公司需满足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专项资格要求(二)5、第b. c. d.条款要求)所签的代理本次投标品牌的合同,但不要求必须是同一类产品(例如,投标
设备为疏水阀,合同业绩可以是所代理的投标品牌旗下的截止阀、疏水阀、蝶阀、
疏水器等)。请注意与本公告专项资格要求第(三)条投标品牌的业绩要求的区别,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2-1、12-2 格式提供。
2、代理商为制造商授权的长期代理,则需提供国外制造厂商出具的连带责任承诺函,承诺将承担其指定的代理商投标及履约的连带责任和担保责任;若为
制造商的长期独家代理则无需提供制造厂商的连带责任承诺函。
3、国外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应为国外制造厂商所出具;或其他制造厂商承认具有授权资格的机构/代表出具,而该机构/代表需有制造厂商出具的对该机构/代表的授权)。
4、代理商注册资本金应达70 万美元及以上。
5、如代理商为法定不需要注册资本金或注册资本金不足70 万美元的公司,则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需提供其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2 个月内出具的至少连续 6 个月的平均存款达 70 万美元及以上或银行授信额度 700 万美元及以上或等额(开标当日中国银行首次发布的现汇卖出价)的证明。
b.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同一法定代表人控制下的公司,其注册资本金应达70万美元及以上等额(开标当日兑换价的中间价),且必须向招标人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与投标代理公司之间关系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对投标代理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的承诺函。同时,该公司(中国大陆境内由同一法定代表人控制下的公司)需满足基本资格要求中的第(2)、(3)、(5)、(6)款要求。
c.代理商为某一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公司的母公司或全资、绝对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注册资本金应达70 万美元及以上等额(开标当日中国银行首次发布的现汇卖出价),且必须向招标人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与投标代理公司之间关系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对投标代理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的承诺函。同时,该母公司或子公司需满足基本资格要求中的第(2)、(3)、(5)、(6)款要求。
d. 除中国大陆境内由同一法定代表人控制下的公司或在中国大陆境内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承诺和/或担保外,招标人不接受其他无关第三方的承诺和/或担保。
6、本次招标各项目同一设备:招标方不接受一个代理商代理两个及以上制造厂商投标;招标方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国外品牌投标。
7、提供2025 年12 月1 日之后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如需在中国大陆的公司提供承诺函,则一并提供在中国大陆的公司(中国大陆境内由同一法定代表人控制下的公司,或中国大陆境内的母公司或子公司)2025 年12 月1 日之后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8、代理商进行投标时,对其代理产品制造厂商的资质要求参照专项资格要求第(一)制造厂商直接投标时的资质要求1、2、3 条。
(三)投标品牌的业绩要求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拥有良好的运行业绩。
投标方应在2015 年06 月0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提供过至少国内2 台,单机容量1000MW 等级及以上(四川达州项目)/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电投绿能白城项目)新建或扩建火电项目机组配套的,与投标产品相同(品牌、阀门类型等)设备的12 个月以上的运行业绩。投标方应按照本条业绩条件提供投标产品的业绩汇总表,并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及机组投运证明(如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系统(机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文件。业绩以机组数量为准,即一台机组业绩包含多台套符合业绩要求的阀门设备,仍按一个业绩计算。
上述业绩为投标产品的品牌业绩,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不要求必须是投标人自己所签的合同。请注意与本公告专项资格要求(二)1、(2)条合同业绩的区别,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3-1、13-2 格式提供。
(四)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5 月21 日至2026 年5 月27 日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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