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庆安一期 300MW 风电新建项目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招标公告

   2026-07-22 IP属地 北京北京 移动00
核心提示:绥化庆安一期 300MW 风电新建项目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绥化庆安一期 300MW 风电新建项目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608LJSHRD-S001
2.2 项目名称:(黑龙江公司)绥化庆安一期 300MW 风电新建项目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
2.3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
2.4 建设规模:300MW
2.5 计划工期:计划 2026 年 9 月 5 日至 2027 年 9 月 4 日,总工期 365 日历天,涉及耕种的复垦位置,需要在 2027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为现场施工工期)。
2.6 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区域土石方外运、土方回填,耕植土回填,土地翻耕;转弯半径及错车道区域土石方外运,土石方回填,耕植土回填;集电线路区域土地翻耕、公路路肩、边坡、排水设施沉降恢复;送出线路区域塔基平台土地翻耕、架线通道土地翻耕;风电场区域植树绿化及后期养护(植树一年成活率达 95%以上)、水保环保标语标识等施工内容,同时施工应满足各级政府水保、环保、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及林业等相关部门的验收要求和备案要求。(耕植土、回填土甲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

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含正在执行的合同)须具有 1 个及以上水土保持或生态修复或复垦复耕或高标准农田工程施工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水土保持或生态修复或复垦复耕或高标准农田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明确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项目名称,如合同、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等。)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没有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否则不予认可。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6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7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07 月 21日至 2026 年07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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