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二、工程概况和采购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临时占用天然草原总面积100亩,包含临时道路占地25.4亩、临时作业区+生活区+物资堆放场占地74.6亩;恢复工程按照属地林草部门及植被恢复策划方案要求开展整地、混播种草、后期管护等全流程施工。
2、采购范围:本项目100亩临时占地草原植被恢复全链条工作,涵盖全部主材采购、土地平整工程、草种混播施工、苗期养护、缺苗补播、全周期封禁管护、病虫害防治、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取得磴口县林草主管部门现场核查验收、质保期整改等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管护期内缺苗地块无偿补播、植被长势不达标整改;
②施工、管护期间因作业扰动引发的农牧民协调及相关费用;
③全套竣工资料编制、归档,资料同步施工进度,按照蒙能集团及磴口县林草局档案管理要求执行。
3、项目所在地:磴口县项目现场。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
(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
(6)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专用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或生态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且2020年1月1日至今,主持完成过单项50万元以上草原/沙地植被恢复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经理身份证、职称证、并提供项目经理合同业绩佐证材料)。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绿化或生态治理或植被恢复等合同业绩至少1项(合同中需体现的绿化或生态治理或植被恢复且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合同中至少应包括合同封皮、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及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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