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2.1项目名称:郑州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生产流程伴程富集制备碳酸锂的关键技术和装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为了实现郑州铝业新产品开发目标,郑州铝业拟通过设备更新更换电感耦合等离子光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各一台。
2.4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
2.5招标范围: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 |
1台 |
化验分析站 |
|
2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1台 |
化验分析站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包含主机及附属设备水冷机、UPS电源等;原子吸收光谱仪包含火焰石墨炉一体化原子吸收光谱仪主机、石墨炉自动自动进样器、冷却水循环装置、静音空压机和备件耗材),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现场交货。
2.7其他:交货地点:郑州市上街区厂前路郑州铝业有限公司院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光谱仪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 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针对本项目的由生产厂家出具授权代理证明。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3年至今具有不少于2台套化验设备或仪器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需能反映标的物内容、时间、数量等关键信息),以签署日期为准。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开标前36个月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试行)》要求,进行项目安全管理,可提供承诺书。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制造商与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只允许委托1家代理商投标。存在以上冲突情形的,所有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9-23 22:00至2026-09-30 23:59:59(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