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水工建筑物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水工建筑物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水工建筑物维护项目,是指对亭子口水利枢纽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一般常规项目的检查和维护,包括对破损混凝土、砌体的修补和装饰结构的修缮,对结构裂缝、剥蚀、渗漏的处理,对边坡落石、危岩、排水沟槽清理等内容,项目种类数量多、规模小、工作面分散。
2、工作地点:
广元市苍溪县。
3、招标范围:
项目包括下述施工内容(但不限于以下):
(1)亭子口水利枢纽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非特种工程部位)混凝土结构破损部位修复;
(2)坝区(厂区)道路等路面破损部位整治修复(不含主要场内公路);
(3)大坝、厂房区域地面、屋面、墙体、吊顶、门窗等设施修缮;
(4)大坝、厂房、左右岸边坡、各级马道栏杆维修、更换;
(5)大坝(含坝体表面、坝内廊道、集水井、消力池等)、厂房排水沟(孔、洞)的疏通、淤积清理;
(6)机组检修时对机组流道的检查、清理及一般性修补;
(7)大坝、厂房一般性渗漏处理;
(8)大坝、厂房建筑物表面污垢、污渍(无用的油漆标记、字迹、水印、砂浆或混凝土等)清除;
(9)大坝、厂房建筑物补充的标示标牌的制作安装;
(10)大坝和厂房排水廊道排水管及孔口装置维护;
(11)左右岸边坡的排水沟、排水洞淤积清理、维护、功能性改造;
(12)左右岸边坡的局部滑坡、落石、危岩清理维护;
(13)坝区(非施工项目)的土方、石渣、建筑垃圾等清运;
(14)零星混凝土、金属结构、木结构等构筑物拆除、钻孔和简单改造;
(15)零星水电安装,包括电线安装、水管安装等;
(16)零星材料和零星机械、设备的使用;
(17)左右岸渠首和通航建筑物施工合同外有关零星维护项目;
(18)其它相关临时性工作。
运行维护过程中出现的计划外工作或突发事件处置经发包方项目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确认后实施,费用由发包人另行支付。
4、计划工期:合同工期从2017年02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现场管理部门签发的开始日期为准。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5.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5.2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质量认证体系。
5.3业绩要求:应具备良好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5.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5近三年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
5.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方式:报名完成并审核通过后,请投标人按"招标平台"要求电汇标书费1079元,并将电汇底单扫描件上传,等待下载权限的开通,之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6.2 发售时间:2017 年1月13日至 2017 年1月20日下午17:00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待定。
7.2 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