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受 国电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9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国电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2机组A级检修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两台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主机设备的A级检修业绩,检修完成后机组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与本次招标标的相似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改造/维护范围或技术协议、工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国电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2机组A级检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2月09日 09:00整到 2017年02月15日 16:00整(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