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GEC-2017ZF01-SY-001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委托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开发或实施能力/技术的设计与研制能力/咨询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方案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参与投标竞争的分支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分支机构名义取得的相应资质证书和履约业绩证明材料、以及其上级单位(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13)大专、高等院校,所投项目,对其经营范围、财务不作要求。
3.2投标人及其投标方案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② 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8 财务要求
(1)2013-2015年连续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
(2)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日起连续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
(3)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且无法提供有效的审计报告,则提供自成立日起的企业财务报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8日9时至2017年3月15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