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2017年车辆定点修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17-06-29
比选公告
受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委托,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2017年车辆定点修理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公开比选采购,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具有提供此项目能力的厂商或公司均可前来参选。
一、比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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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产品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估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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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车辆修理定点修理采购项目 |
蚌埠电信分公司所属汽车的救援、定点维修、保养等服务,车辆详见附件4:车辆清单。 服务周期:一年或采购预算执行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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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企业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请提供三证或五证合一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 参选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的服务内容。
4) 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5) 参选人须为蚌埠市市内修理厂并能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或提供中选后一个月内成立蚌埠市内维修厂承诺函(格式自拟)。
6) 参选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许可证。
7) 参选人须具维修设备:四柱的举升机1台及二柱的举升机3台,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
8)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9) 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申请。
(二)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的;
7) 参选人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事故且未妥善解决的。
三、获取比选文件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17年06月30日至2017年07月03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过时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