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板发电公司1、2号机组次同步振荡监测、扭振保护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2017-06-30
招标编号:20170614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受招标人委托,对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电力板块第十六批技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整体进度:见招标文件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C02013917SZ01WZ011-120540000008 |
标段八:大板发电公司1、2号机组次同步振荡监测、扭振保护装置采购 |
1、2号机组次同步振荡监测、扭振保护装置采购招标。详见第三卷技术文件。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基本资格要求 |
专项资格要求 |
备注 |
标段八:大板发电公司1、2号机组次同步振荡监测、扭振保护装置采购 |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与招标人在类似项目历史合同履行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 3.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未出现资不抵债或连续2年亏损。 4.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及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事故问题;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不在处罚期内)。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生产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
1.投标者提供的次同步振荡监测装置应具有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 2.投标人应为设备生产厂家,提供近3年内1家同类设备使用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封面、供货范围、设备参数、签字页等),用户证明材料,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不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7年06月30日-2017年07月0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