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新疆XE工程Ⅵ标项目包括50m长的4#隧洞进口的苏海堤倒虹吸出口埋涵段,24.258km的主洞段(包括TBM4开挖洞段和钻爆法开挖洞段),140m长的4#隧洞出口的克兰河倒虹吸进口埋涵段,92m长的5#施工支洞,7.265km的施工道路,供水管线系统等。工程于2017年3月30日进场开工,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合同工期共5年9个月。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型钢。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及材质 | 预估数量 | 单位 | 开始采购时间 | 拟使用项目/部位 | 备注 |
1 | 型钢 | I16Q235 | 300 | 吨 | 2017.7 | 新疆XE工程Ⅵ标项目 | GB/T2101-2008 |
合计 | 300 | 吨 | |||||
说明:材料量为预算量,实际结算数量以到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
4、交货时间:首次交货为2017年9月10日前,后续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新疆XE工程Ⅵ标项目施工现场指定的其他地点。
6、质量要求:
(1)要求符合GB/T2101-2008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2)对于所供钢材表面锈蚀、腐蚀、油渍,规格误差超规范以及影响工程使用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收。如送到现场的型钢观感质量和尺寸经检测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投标人必须在3日内将不合格型钢清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买方停工损失,投标人需予以违约赔偿。
(3)投标人所供钢材力学性能、化学成分检测等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的抽检。
(4)如对过磅验收数量产生异议,买方可随时复磅,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按照规定进行过磅计重交货的过磅费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单价中。买方在提出异议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货物的完整性并提出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厂证明、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明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1.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企业注册资金为壹亿元及以上。
1.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参与投标的代理商其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须提供有对应生产厂家(原厂原址)的授权书。
1.4、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2015、2016)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1.5、业绩: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的钢材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供货业绩;应具有钢材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有效期内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项目所需产品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6、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1.7、财务状况:
(1)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2)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二期(网站/)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2、已报名并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在下列指定地点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设备物资部,
3、招标文件为中文,发售价格为每套人民币500.0元(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email prot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