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抚顺供电公司新建住宅供电工程项目 (电力电缆第四次集中招标)招标公告
2017-09-19
招标编号:FSGD2017-07-ZZGD-SB-DLDL-0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的货物用于国网抚顺供电公司新建住宅供电工程项目建设,
2.招标范围
2.1招标货物及其数量
分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FSGD2017-07-ZZGD-SB-DLDL-01 |
国网抚顺供电公司新建住宅供电工程项目(电力电缆第四次集中招标) |
电力电缆 |
米 |
7609 |
3.交货期要求
货物名称 |
交货期 |
电力电缆 |
中标通知书下发15天内 |
注:招标文件交货期的时间要求与本表有冲突的,均以此为准。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4.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活动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
(2)必须具有《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采购潜在投标人财务状况审核专用证明》。
(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格条件要求。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评标办法
5.1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价格、商务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以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
5.2报价评分标准采用平均下浮双边曲线法。
M:为进入详评的投标人数量:
a.如果M<6,不剔除任何一个报价;
b.如果6≤M<10,剔除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非否决投标,仅为计算基准价),如果如在同一包内出现并列最高或最低评标价的情况,在计算基准价时只剔除其中一个最高或最低评标价,以下类推;
c.如果M≥10,则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
然后计算剩余投标人(N个)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1 下浮比例a计算得出A2 作为基准价。
价格部分得分: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得分=(基准价/评标总价)n×100;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得分=(评标总价/基准价)m×100。
价格下浮基准点a和减分速率指数n、m如下:
货物种类 |
价格下浮基准点和减分速率指数 |
||
a |
n |
m |
|
电力电缆 |
3% |
1.5 |
0.6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次实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具备资质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9月19日至2017 年9月25日下午16时前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ed]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