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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肇庆鼎湖供电局负荷管理终端费控试点用售电系统开发采购公告</title> <meta name="keywords" content="20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2017年肇庆鼎湖供电局负荷管理终端费控试点用售电系统开发(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17年肇庆鼎湖供电局负荷管理终端费控试点用售电系统开发(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批准采购,采购资金为肇庆供电局资金,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人地点:广东省肇庆市
2.2采购内容:2017年肇庆鼎湖供电局负荷管理终端费控试点用售电系统开发,项目实施分为项目前期阶段、项目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1、项目前期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建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重点进行需求分析、改造内容、投资估算、风险分析等。2、项目准备阶段本阶段主要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并完成项目招标采购。初步设计的重点内容:(1)明确系统开发的内容,对开发的功能进行设计。(2)明确功能需求,对功能进行设计。(3)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书,测算项目投资。招标采购的工作任务和建议:(1)建设分为一个招标标段(2)合同签订。3、项目实施阶段本阶段包括系统改造功能开发、现场部署、系统联合调试等工作。
3.供应商或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
3)、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肆级及以上资质(注: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修改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原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且该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仍可继续使用);
4)、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年09月30日至2017年10月09日,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email prot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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