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本次采购:2017年中国联通辽宁本地传送网一期工程配套直流配电箱设备,预估金额为2.5万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配置及技术要求:
壁挂直流配电箱 48V/100A:(600*150*800, A、B路双路,输入:100A;负载输出:A路:63A*6, B路:63A*6)共10套。 每套内配熔断器及底座2个,断路器12个,霍尔传感器2个,铜排(30*3)2米,电源线BVR 1*2.5、BVR 1*1.5各20米、100米
技术要求:输入:48V 输出:48V 输入回路:2路100A输入。 输出回路:共12路。分别为A路:63A*6, B路:63A*6。熔断器、断电器使用施耐德牌;霍尔传感器,配电设备应具备满足运行维护要求的显示和告警设施。如:显示电流、电压以及显示输出回路的分断告警状态等。
机柜结构:喷塑柜体 柜体尺寸:800高X600宽X150深 柜体颜色:灰色 柜体厚度:侧板不小于1.00mm,柜门不小于1.5mm 进出线方式:在无特殊要求时,直流配电箱均采用上进线、上出线。 直流配电箱应有足够的电缆接线空间、接线固定孔及操作空间。
1.3供货地点:朝阳市联通指定地点交货。
1.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货。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证件年检合格);
2.2 应答人注册资金须在50(含)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及以上;
2.3 本次公开采购产品允许代理商应答;代理商提供项目唯一授权书。
2.4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近期开具过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本次项目要求应答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
2.7 应答人须在辽宁省内设有办事处或常设机构(须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协议)或承诺中选后15天内在辽宁省内设立办事处或常设机构;
2.8应答产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泰尔认证;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注:应答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选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3.报名确认
应于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5日17:00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