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EPC总承包工程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为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北三家乡境内,下水库坝址距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里程30km、距抚顺市公路里程117km、距沈阳市公路里程176km。沈吉高速、国道G202从距下水库约10km处通过,地理位置较优。清原抽水蓄能电站距辽宁负荷中心近,电站建成后接入辽宁电网,在电网中承担调峰、填谷、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同时电站具备黑启动能力。
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规模。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永久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4级。上/下水库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一遇;下水库泄洪消能防冲建筑物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地下厂房及其附属建筑物、输水系统洪水标准按2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工程壅水和泄水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设计地震采用基准期100 年超越概率2%;其他非壅水主要建筑物设计地震采用基准期50年超越概率为5%。
2、招标范围:
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EPC工程施工所需柴油。
3、采购数量:
具体数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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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柴油种类与规格(国五及以上标准)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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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柴油 |
吨 |
21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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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柴油 |
吨 |
1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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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柴油 |
吨 |
3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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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5#柴油 |
吨 |
2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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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吨 |
29600 |
以上柴油均为国五及以上标准柴油。工程总体柴油用量较大,总量暂定,以实际发生为准。
4、交货时间:2018年4月至工程结束(约2024年底),按买方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辽宁清原满族自治县北三家树基沟村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为中海油、中石化、中石油品牌。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其所属销售公司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营业执照》,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所代理单位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其销售代理关系的相关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应具有高速公路或铁路或大中型水利水电等工程供货业绩,在2015~2017年内的柴油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柴油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05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1.1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1.2填写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信息。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