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伊犁 20 亿 Nm3/a 煤制天然气项目蓄热式热氧化项目余热锅炉岛招标公告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亿Nm3煤制天然气项目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登记备案(备案证编码20091001)。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20亿煤制天然气,建设地址位于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巴彦岱镇火龙洞疗养院,计划于2017年建成。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余热锅炉岛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设计、制造、提供2套余热锅炉,以及所有的附属设备(变频给水泵、除氧器、扩容器)电气、仪控、保温、炉体紧身封闭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4.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8. 投标人须具有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 9.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2个及以上锅炉单炉蒸发量50t/h以上的余热锅炉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10.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2月14日9:00至2018年2月28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8日10:30。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