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七一台甲机房10kV配电室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八七一台甲机房10kV配电室改造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八七一台,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八七一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八七一台甲机房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八七一台甲机房10kV配电室改造
2.3、计划工期:30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3 月 1 日至 2018年 3 月7 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人(或法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以上材料均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3 月 21 日0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