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招标人为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范围:在原2×200MW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相关资料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本项目的交通运输、水源、除灰、环境保护、社会风险稳定分析等;在总容量不变的情况下进行350MW+50MW装机方案与原核准方案对比论证,提出变更装机方案的必要性、机组选型;拟定各工艺系统的工程设想、节能和环境保护措施,招标情况一览表,编制工程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及风险分析,从而对本项目可行性、必要性提出结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有同类型工程2台及以上的已投产项目的业绩,须附业绩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4.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同类工程设计的经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6.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无被判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未有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9.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单位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4月3日9:00起至2018年4月10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4月3日9:00起至2018年4月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