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1、#2机组节能减排综合升级改造及汽轮机改造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1、#2机组节能减排综合升级改造及汽轮机改造部分施工,招标人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一期#1、#2机组节能减排综合升级改造汽轮机改造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此次招标项目为一期#1、#2机组汽轮机、高低压旁路、低加、真空系统、开闭式水系统、辅汽系统等改造。投标方根据招标方由原来的湿冷汽轮机改造为空冷汽轮机,给水泵汽轮机改造为直接空冷,排汽与大机排汽合并,同时针对汽轮机各缸效率偏低、热耗较高的实际情况进行汽轮机通流改造,针对机组升参数后抽汽压力、温度变化和给水温度压力变化的实际情况对加热器进行改造,同时兼顾锅炉系统、电气系统和辅助设备系统对汽轮机通流改造的影响。通过改造,提高机组的可靠性、经济性和机组变工况运行能力,提高加热器的可靠性和经济性。投标方负责招标范围内所有原有部件的拆改、安装、金属监督配合、调试、消缺、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试验,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装、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应具有不低于600MW等级火电机组安装施工业绩3台和1台600MW等级汽轮机通流改造业绩;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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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3日9时至2018年4月10日17时,登录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31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9时,地点为北京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