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科右中旗2018年度乌逊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扶贫项目)经由***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科右中旗2018年度乌逊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扶贫项目)
2.建设
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综合治理面积2000hm2,其中:水土保持灌木林715.13hm2(条播柠条79.44hm2,水平坑梗上穴播柠条635.69hm2)经济林159.77hm2(沙果栽植8.89hm2,山杏栽植70.88hm2);封育治理1125.1hm2、网围栏19.2km、宣传牌8个;修建铅丝笼谷坊94座,排洪渠959.3m;其他工程:水源工程3处、标志碑1座、垃圾箱6个。
4.本次招标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
5.标段划分:该工程施工招标为2个标段。
6.施工计划工期:2018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0日,共365日历天。
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8.建设地点招标范围:
施工第二标段:林草措施治理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资质,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
3.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实施过水利水保工程的成功案例(投标单位需提供合同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由于施工期比较短,建设任务重,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施工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人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9.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投标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