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电门头沟区域能源中心-潭柘寺镇镇区供热工程一期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板式换热机组及附件设备采购标段招标变更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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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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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27/18-SB-0104 |
板式换热机组及附件设备采购 |
为4台29兆瓦燃气热水锅炉工程厂区内板式换热器设备采购,包括板式换热器、补水泵、循环泵等设备及板式换热机组的附件整套设备的供货。 |
3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对代理商的有效授权文件;且每家生产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五年所供设备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9.业绩要求:“制造厂须有三十年及以上生产同类型产品之经验,并需要有与本次招标同型号板换的超过三十套及以上已成功运行五年的业绩(不限机组或板换)及业主的投运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变更为:“制造厂须有十年及以上生产同类型产品之经验,并需要有与本次招标同型号板换的超过十套及以上已成功运行五年的业绩(不限机组或板换)及业主的投运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04-10 12:00到 2018-04-17 12:00。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