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电信阿勒泰 营业厅办公用电脑及配套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17年中国电信阿勒泰 营业厅办公用电脑及配套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代理编号:0724-1700x25N4095 )已由中国电信股份 阿勒泰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 阿勒泰 ,资金来自企业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 阿勒泰 (委托 新疆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为83.57万元(不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 阿勒泰 实际委托为准。
2.2 比选范围: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维修及配套办公设备的维修服务。
维修类别 维修项目 预估采购单价(不含税/元)
笔记本维修 笔记本内存 750
笔记本液晶屏维修 455
笔记本硬盘 349
笔记本电池维修 256
激光打印机维修 加粉 20
针式打印机 更换色带 20
打印机 主板 48
打印机 硒鼓 149
喷墨打印机维修 注墨 20
台式机维修 更换内存 289
更换电源 119
更换硬盘 299
显示器 799
显示器支架 110
更换主板 346
其他维修 二画面分割器 198
标签打印纸-9MM 87
标签打印纸-12MM 87
鼠标键盘 80
注:以上价格含材料费、人工费等。
2.3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2.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2.6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须根据以上比选内容的预估采购单价报综合折扣,且只允许出现一个折扣。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综合折扣<1.00。
参选人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参选限价,否则按照否决参选处理。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
3.2 资质要求:①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5 信誉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7 本次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9 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 阿勒泰 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gmg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17年中国电信阿勒泰 营业厅办公用电脑及配套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代理编号:0724-1700x25N4095 )已由中国电信股份 阿勒泰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 阿勒泰 ,资金来自企业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 阿勒泰 (委托 新疆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为83.57万元(不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 阿勒泰 实际委托为准。
2.2 比选范围: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维修及配套办公设备的维修服务。
维修类别 维修项目 预估采购单价(不含税/元)
笔记本维修 笔记本内存 750
笔记本液晶屏维修 455
笔记本硬盘 349
笔记本电池维修 256
激光打印机维修 加粉 20
针式打印机 更换色带 20
打印机 主板 48
打印机 硒鼓 149
喷墨打印机维修 注墨 20
台式机维修 更换内存 289
更换电源 119
更换硬盘 299
显示器 799
显示器支架 110
更换主板 346
其他维修 二画面分割器 198
标签打印纸-9MM 87
标签打印纸-12MM 87
鼠标键盘 80
注:以上价格含材料费、人工费等。
2.3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2.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2.6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须根据以上比选内容的预估采购单价报综合折扣,且只允许出现一个折扣。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综合折扣<1.00。
参选人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参选限价,否则按照否决参选处理。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
3.2 资质要求:①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5 信誉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7 本次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9 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 阿勒泰 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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