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首站电气辅助设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首站电气辅助设备采购采购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首站电气辅助设备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烟台发电有限公司5号机组高背压供热改造及管网扩建工程项目需配套新建首站一座,需进行首站电气辅助设备采购。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电气6kV备用电源自投快切装置、低压工变频控制柜、检修箱、直流系统、高压电动机、电动机联轴器、电动机防护罩等的供货、调试。中标方所供设备、材料及附件应在合同签订后50日内按期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同时负责调试、技术培训、向招标人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与竣工资料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提供盘柜生产完善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盘柜生产厂家完善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配电柜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3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配电柜生产厂家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3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允许一家代理商(经销商)参加,同时具备条件的以优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
3.2.2业绩要求:至少提供5项近三年已运行同类产品业绩(2015年1月1日至今),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 否 。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6月2日9:00起至2018年6月7日17:00止(北京时间),登陆进行报名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2.3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