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明阳清水河县韭菜庄50MW风电供热项目塔筒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明阳清水河县韭菜庄50MW风电供热项目塔筒采购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明阳清水河县韭菜庄50MW风电供热项目
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
工程规模:50MW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开始供货。
四、招标范围
单机3.0MW风机塔筒。
详细内容、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生产能力和检测能力,需通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对设备质量及使用寿命提供保证;
(6)投标人须满足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完成100套单机2.0MW及以上风机塔筒供货的业绩要求,并提供合同等书面证明文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04日至2018年06月0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6.2 登陆平台前,须前往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6.3 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下列加盖工作的彩色扫描件至平台,未按上述要求操作或未上传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为本企业职工证明;
(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5)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质证书;
(7)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单机2.0MW及以上风机塔筒供货的业绩合同(仅需附有效关键页),需体现已供货100套及以上。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6.4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份,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