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供电局营销VI标识印制及营业厅信息公开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肇庆供电局营销VI标识印制及营业厅信息公开制作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肇庆供电局营销VI标识印制及营业厅信息公开制作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36248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资金来源:省级公司投资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端州、鼎湖、怀集营销VI标识印制及营业厅信息公开制作
第二标段:封开、四会营销VI标识印制及营业厅信息公开制作
第三标段:广宁、德庆营销VI标识印制及营业厅信息公开制作
第四标段:大旺、高要营销VI标识印制及营业厅信息公开制作
肇庆供电局营销VI标识印制及营业厅信息公开制作项目属于省公司授权采购目录(编号:肇庆-2018-121)。
2.2标的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如下:(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标段号 |
项目建设单位 |
标段名称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备注 |
是否特殊包 |
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 |
端州、鼎湖、怀集营销VI标识印制及营业厅信息公开制作 |
100 |
不收取保证金 |
否 |
2 |
封开、四会营销VI标识印制及营业厅信息公开制作 |
100 |
不收取保证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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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宁、德庆营销VI标识印制及营业厅信息公开制作 |
100 |
不收取保证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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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旺、高要营销VI标识印制及营业厅信息公开制作 |
100 |
不收取保证金 |
否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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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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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营运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2)营业执照具备设计、制作广告及物品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且满足本项目的服务需求; |
3 |
(3)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4 |
(4)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②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③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
6 |
(6)投标人必须按照电力招标采购网要求,在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完成办理供应商登记; |
7 |
(7)近三年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8 |
(8)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