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供电局坦洲等供电分局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中山供电局坦洲等供电分局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二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中山供电局坦洲等供电分局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二次招标)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36505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中山供电局属下的,坦洲、三乡、神湾、大涌、沙溪、横栏、古镇、东凤、小榄、东升、南头、黄圃、三角等供电分局一般车辆及特种车辆底盘,提供保养、维护、修理、救援、代办年审及汽车使用相关附属服务,服务期为三年。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最高费率( %) 工期 投标保证金(万元)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1 中山供电局坦洲等供电分局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 1 中山供电局小榄、东凤、东升等供电分局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 100 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 截止至服 务期限终 止日 1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200 3 中山供电局南头、黄圃、三角等供电分局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 100 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 截止至服 务期限终 止日 1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200 4 中山供电局大涌、沙溪、横栏、古镇等供电分局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 100 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 截止至服 务期限终 止日 1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200 注明:1、本项目二次招标只包含(第一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 2、如在本项目第二标段中标的投标单位,则无资格在第一、三、四标段中标。(按招标方案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山市范围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二类(含)以上资质; 3 必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4 非联合体。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normal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width:336.4500pt;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mso-padding-alt:0.0000pt 0.0000pt 0.0000pt 0.0000p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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