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售电有限公司2018年10kV电缆中间头防火防爆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对贵安新区区域内10kV甘园I回、10kV甘园II回、10kV甘园III回、10kV甘园IV回、10kV甘麻线、10kV岩学I回、10kV岩学II回、10kV卡阳I回、10kV卡庄II回、10kV晶镇I回、10kV晶镇II回、10kV湖南I回、10kV湖北I回、10kV湖黔I回、10kV潮东I回15条配网输电线路电缆中间头进行防火防爆施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0kV电缆接头保护盒 |
见技术规范 |
套 |
50 |
含安装费 |
具体数量请以招标文件为准!
2.4 交货期:2018年12月31日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
3.2生产商应具备生产、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如是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文件;
3.3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②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③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④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5近一年内在网省公司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南方电网公司或贵州电网公司发文为准):
①有虚假投标行为的(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②同类设备/材料在网省公司内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仍在处罚期内或仍未得到网省公司验证的。
③在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因重大质量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仍在处罚期内或仍未得到网省公司验证的。
④在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仍在处罚期内或仍未得到网省公司验证的;
3.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7中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原件。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7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