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9 月环境公司辽宁国际葫芦岛热电 2 ×350MW 新建工程输煤系统 EPC 工程-招标三部
葫芦岛市位于渤海之滨,地处辽宁省西南端,北部及东部分别与朝阳市、锦州市接壤,西与秦皇岛市为邻,东南濒临渤海辽东湾,素有“关外第一市”的美称。东距省会城市沈阳 315km,西距首都北京市 480km。拟建厂址在地貌单元上属于海岸浅滩地貌。厂区原为海岸滩涂,现已经进行了吹填造地工作,地形较平缓开阔,自然地面标高 1.09m〜5.55m。在厂址南侧海域是三条内陆河入海的通道区域,依次按由北向南的顺序他们分别为连山河、五里河和茨山河。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及技术性能简述:本招标文件提出了安全监测系统,即温度监测、气体监测、粉尘监测、明火煤监测等的功能设计、设计参数、设备及材料采购、指导安装调试及配合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项目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2 个月内到场。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
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 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 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5)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近 5 年,至少具有 2 个安全监测或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把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 17 时至 2018 年 9 月 3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