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警用车辆智能化管理分系统软件开发服务项目比选招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警用车辆智能化管理分系统软件开发服务项目比选招标
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126_4693843720315679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警用车辆智能化管理分系统软件开发服务项目、比选编号:JSZBZB20182107,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比选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警用车辆智能化管理分系统软件开发服务项目比选内容包括管理平台软件开发、手机APP应用开发、系统对接等服务工作。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205000元(含税),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1.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并交付使用。
1.5服务地点:张家港市,比选人指定任一地点。
1.6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3年。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为205000元(含税),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代理机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比选内容。参选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以上资金均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如注册资本为外币,则按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如当日非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日则按中国人民银行之前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参选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参选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参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6.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6.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6.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6.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6.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2.6.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2.6.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6.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6.9相关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6.10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2.6.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7日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年11月29日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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