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瑞安市2018-2019年雪亮工程车辆结构化卡口系统技术服务招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瑞安市2018-2019年雪亮工程车辆结构化卡口系统技术服务招标
招标(招标编号:ZJZT-2018-2153),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瑞安市2018-2019年雪亮工程车辆结构化卡口系统技术服务
项目建设地点:温州瑞安市。
工作内容:前端包含54个卡口点位的日常巡查维护、监控点位的检修、部分监控点位的移机、网络线路的检修等服务。后端包含卡口系统平台模块的更新、升级及日常运行保障、维护等服务。
合同类型:总价合同。
1.2中标人数量、份额:
中标人数量:1个;排名:第1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记录,也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或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7、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单项合同100万元及以上同类视频监控技术服务业绩成功案例一个及以上(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b:提供框架关键页复印件,及相应的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复印件)。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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