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阳 2019年生产场所消防设施抢修施工项目的澄清
请各投标人注意,关于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中:
目录第八条第一点,企业基本情况“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报表格式参考附表1)(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现变更为: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报表格式参考附表1)(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此项澄清不影响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如期进行。
特此澄清!
贵州电力建设监理咨询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