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8﹞620号审批,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气体灭火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2.2 建设规模:2号线线路北起港闸区幸福街道,经崇川区至终点通州区先锋街道,一期工程全长约20.85km,设站17座,设幸福车辆段1座,与在建1号线共享控制中心(具体以最终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业主要求为准)。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气体灭火系统管网子系统设备及材料的供货、施工安装、伴随服务及整个系统24个月的质保服务。包括本系统工程的所有前期准备、合同谈判、设计联络﹑深化设计(结合产品进行)﹑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院进行)、设备材料设计选型、采购制造﹑厂内监造﹑厂内集成测试、出厂检验、包装、运输、保险﹑清关﹑装卸、仓储、开箱检查、施工安装、试验调试、接口调试、综合联调、试运行(含值班值守)、竣工图绘制﹑验收﹑培训﹑试运营临管及直至完全交接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等;其中也包含备品备件、测试设备、仪器仪表和维修维护工具﹑图纸和技术文件等的提供;技术咨询、接口协调、履约整个过程的证件办理及协调验收、质保期和系统寿命周期内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投标人应提供能够及时完成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气体灭火系统管网系统工程建设的劳动力、设备、工具、器材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建设工作。
2.4 计划工期:
2021.3-2021.7 设计联络
2021.8 出厂验收
2021.10 设备供货
2022.10 系统联调
2022.11 工程预验收
2023.3 试运营
注:上述工期安排为本工程初步计划安排,不排除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做出调整的可能,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此信息,并不得以此为借口提出任何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的要求。
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详见用户需求书)。
2.6 质量要求:质量保证期自全线载客试运营开始执行,时间2年。气灭系统(管网子系统)国产化率指标不低于75%。
2.7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的业绩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一条已开通运营(或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的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及以上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总承包项目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气体灭火管网系统的供货和安装);
b.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一条已开通运营(或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的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气体灭火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
3.1.4 投标人子系统业绩要求:气体灭火设备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有1条已开通(含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应用业绩;
3.1.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安全生产考核B证;(不接受临时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1.6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满足: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1.7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具有1个已开通运营(或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或供货及安装)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b. 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具有1个已开通运营(或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火灾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或供货及安装)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1.8 投标人须通过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3.1.9 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10 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1.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1.12 国产化率不低于75%。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注册并登陆平台进行支付后,如投标人下载时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招标代理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现场领取,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于2020年09月22日至2020年10月19日每日08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系统中电子版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仅供参考,请以邮寄或领取的纸质版为准)。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第一阶段: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5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
第二阶段: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