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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河发电全厂照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3-08-07 0
核心提示: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2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勘察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工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勘察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工期要求/监理服务期限或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文件价格(元)
临河发电全厂照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临河发电分公司1、2、3号机组主厂房(锅炉房、汽机房、引风机房)、化学区域、脱硫区域及脱硝区域、输煤系统、集控室、厂区路灯、综合管架等照明灯具及部分线路改造所需全部LED灯具、线缆、管材、控制箱、智能照明系统及其相关材料的整体改造设计、供货、拆除、安装、调试、试验、拆装、包装和运输、检修、现场施工以及改造后所需的技术服务等标识完善等项目的施工及其它相关工作。投标方对本项目全过程及改造后的总体性能指标负全部责任。 60个日历天 5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服务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没有处于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5)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6)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7)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设备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含施工部分标段)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没有处于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施工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项目需求,并在有效期内;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没有处于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5)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6)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7)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8)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临河发电全厂照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具有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2)经营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可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至今财务报表。
(3)具有完善的管理保证体系,取得通过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覆盖项目需求,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是工业照明的生产厂家,具有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完整体系。具有独立的生产厂房、生产设备,提供生产厂房凭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土地证等资产证明)。
(5)具有防爆灯具的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权威机构出具的品质认证等合格证书。
(6)项目业绩:具有近5年内至少运行两年以上3个厂矿企业照明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供货范围页)及运行证明(投标时提供用户质量回访证明、联系电话),证明其是成熟可靠的产品。
(7)项目负责人:具有已竣工2个及以上照明施工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方案(主要人员包含投标项目负责人)、用户证明等相关材料。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8月3日15:00至2023年8月9日00: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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