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交通集团新区公共交通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采购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0630_676268902019481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编号:0222FW20200146
1.招标条件
我公司接受哈尔滨交通集团新区公共交通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交通集团新区公共交通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采购需求:对采购人现有167台纯电动公交车辆及后期增加的运营车辆提供全程承保、理赔、增值服务等与保险相关业务的服务。成交车辆数量以当年实际发生车辆数量为准(上述车辆为陆续投保)。
2.3服务期限:2020年度至2023年度,共计三年。企业车辆按每年度投保,并缴纳当年保费(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
2.4实施
2.5付款方式:采购人在车辆起保日期前一周进行保费结算(成交供应商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6采购预算:524,380.00元(含税)/第一年,第二年及第三年保费根据成交供应商续保标准支付。
2.7其它:具体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意向供应商属于法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总公司开具的授权书原件(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及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3.2意向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批的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能经营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提供证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3意向供应商须在承保安排、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方案设计、经营管理和配套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关的资格和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4意向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
3.5意向供应商须承诺近三年内参加的招投标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6意向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
3.7意向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