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8/19-QT-08)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菁城镇江滨路708号
一、招标条件
华电(漳平)能源 2020-2023年灰、渣销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300MW燃煤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8/19-QT-0801 | 华电(漳平) 2020-2023年灰、渣销售 | 华电(漳平) 2020-2023年灰、渣销售 | 10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漳平) 2020-2023年灰、渣销售】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一般工业固废或灰渣综合利用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 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备符合环保要求且能满足招标人灰、渣应急处置要求,具有一定储存量的贮灰场或贮灰设备(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
4.财务状况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投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人原因导致合同被解除;(2)有行贿、受贿记录;(3)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近二年内有重大安全事故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
6.投标人的资信状况(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法律诉讼纠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银行信用状况无不良记录;(2)最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子公司与招标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法律纠纷及合同纠纷等问题。
7.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的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7-03 15:30到2020-07-1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7-03 15:30到2020-07-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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