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 龙王沟煤矿煤棚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 招标编号:CWEME-2007-NTGS-011 股东方为中国大唐集团煤业 和联美集团 ;中国大唐集团煤业 持股51%,联美集团 持股49%。龙王沟井田北邻薛家湾镇;南邻东坪井田;东邻中小煤矿开采区及黑岱沟露天矿田;西部为6号煤层575m埋深线。井田东西长4.3~10.8km,南北宽4.3~7.7km,井田面积41.3536km2。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0Mt/a,地质储量1368.28Mt,工业储量1265.77Mt,设计可采储量637.48Mt。煤质属长焰煤,为优质动力用煤。 本次采购项目概况:原煤储煤场平面尺寸为83*69m,建筑总高度27m,储煤能力达到5万吨。挡墙高度为1.6米,多空砖墙围护,钢筋混凝土单独基础或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来煤由主井井口房至原煤储煤场带式输送机栈桥卸料原煤储煤场存储,存储的原煤由汽车外运。充分考虑照明、消防,相关设备及材料采购、通过消防验收的工作均包含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二、招标范围: 2.1承包范围:龙王沟煤矿煤棚工程,包括工程方案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造价概算编制、主要设备和材料技术规范书的编制、采购、全部工程的施工、保修、通过消防验收及其他工作,以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环境全面负责,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2工程 2.3工程质量标准:设计与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与施工验收规 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工程合格率100%。 2.4主要工程内容,具体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承包形式为总承包,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近5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2个及以上煤矿矿山工程地面生产系统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且企业须有跨度≧70米及以上网架施工工程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 3.5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同时兼任其它项目任何职务。 3.6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建设工程参建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中标人最迟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7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8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3.9投标人为非联合体的,应满足上述3.1至3.7条规定。 3.10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除应满足上述3.1至3.7条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10.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3.10.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10.3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 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10.5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10.6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做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3.10.7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做为该联合体的奖项。 3.10.8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位,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对承包商的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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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