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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实业有限公司创新基地园区通勤班车租赁服务招标项目(第3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0-07-24     浏览:0    
国华实业 创新基地园区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3次)
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实业 创新基地园区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108245,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国华实业 创新基地园区通勤班车租赁服务。中标人提供具备相关岗位从业资格的人员须为投标人的签约员工,具备丰富驾驶经验,5年以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10年以上驾龄(其中有5年大客车驾龄)、年龄为35-50岁。需提供司机安全行车记录(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单位证明文件)、驾驶证(A本在有效期内)、社保证明复印件及身体健康证明。服从招标人的考核、调配和管理。

2.2本次招标车辆动力不限,为新能源电动车或油车均可。

2.3车龄:6年内(车龄年限以投标截止之日为止),行车12万公里以下。(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保险单据及车辆保养记录)

2.4全车的座位配置安全带,带GPS卫星定位系统。

2.5每部车辆须安装有乘车打卡机系统。

2.6车容要求:车头清洁、车身光洁、车厢和座位干净整洁无异味。

2.7每辆车的保险额必须达到:整车乘客保险每座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保险赔付条款含乘客受伤医疗赔偿。

2.8服务期限:计划2020年8月到2023年7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有《北京市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证书有效;

3.3持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提供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至今)3个同类服务合同案例,每个业绩至少包括大型运营车辆租赁,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5投标单位应提供不少于22台大型运营车辆的行驶本、购车发票、保险单等相关车辆信息的复印件,所提供车辆应为投标单位独立拥有,车辆行驶证所有人、发票抬头、保单被保险人应为投标单位。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7月23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7月29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500.0元,售后不退。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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