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焦化公司蒙西焦化一厂、二厂拦焦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404509,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焦化公司蒙西焦化一厂、二厂拦焦车采购公开招标。拦焦机运行在焦炉焦侧的拦焦机轨道上,其作用是开闭焦侧炉门和推焦时用导焦栅将焦炭导入熄焦车内,导焦以及摘门的烟尘通过集尘罩、集尘连接器(皮带小车),被抽吸到地面站进行净化处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除尘拦焦车 | 2 | 一厂、二厂4.3米除尘拦焦车及附属设备,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4.3米除尘拦焦车及附属设备的设计、供货、运输和吊装、安装(含旧设备拆除)、调试、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等。具体包括:
2.2.1提供台每4.3米除尘拦焦车,包括旧车拆除,新车整车设计、安装、调试。
2.2.2提供台每拦焦车驱动的皮带小车,包括皮带小车旧车拆除,新车整车设计、安装、调试。
2.2.3提供每套拦焦车附属的推焦集尘罩和连接皮带小车的连接器。
2.2.4提供每套拦焦车附带焦侧炉头烟收集、连接皮带小车装置。
2.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 180日内。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0年9月15日。具体供货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2.4交货
2.5付款方式:合同全部设备配件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60%合同款;合同全部设备配件安装完成投入使用三个月试运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按第十条)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10%质量保证金或存放18个月后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各标段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业绩要求:
各标段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不少于3份拦焦车的销售业绩。应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其中至少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及对应的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设备到货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供货的材料(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07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8月13日 17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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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