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尚志市8所学校操场硬化项目已由尚志市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尚志市教育局,资金来源为国投,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沥青混凝土操场面积59171.31㎡,操场补强6030㎡,新建步道板操场3849㎡,新建排水沟773.56m,新建沉沙井16座,新建树池92个,铺设排水管56m。其中:黑龙宫镇中心学校操场工程新建沥青混凝土操场6438.5m²;亮河中学操场工程新建沥青混凝土操场8648.25m²,新建步道板操场2244m²,新建排水沟187m;庆阳镇中心学校操场工程新建沥青混凝土操场5317m²,操场补强2135m²;庆阳镇中学操场工程新建沥青混凝土操场5973.8m²;尚志市亮河镇中心学校操场工程新建沥青混凝土操场7743m²;尚志市亚布力镇中学操场硬化工程新建沥青混凝土操场9746.01m²,新建排水沟401.56m,新建沉沙井16座;石头河子学校操场工程新建沥青混凝土操场4802.5m²;苇河镇中学操场工程新建沥青混凝土操场10502.25m²,操场补强3895m²,新建步道板操场1605m²,新建排水沟185m,新建树池92个,铺设排水管56m,新建排水井3座。
2.2计划工期46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0月31日。
2.3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其中:招标控制价为9,473,803.86元。
2.4建设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规范有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的相关工作人员。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3.4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包括:拟派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施工员(工长)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1人):具备质检员岗位证书。
3.5投标人提供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和其它项目班子成员近6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扫描件)。
3.6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企业信誉信息查询截图,对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3.7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对本项目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 下载时间为2020年08月13日16时00分至2020年08月18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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