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FDZB-JMS-200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鹤岗市兴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旱田区)补充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4,136,756.83元;
2.5计划工期: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12月30日,共计111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监管部门的验收。
2.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工长)(1人)具有岗位证书、质检员(质量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2019)财务会计报表;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亏损、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注:2017 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符合上述要求。
3.6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下载招标文件先后顺序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0年08月14日09时00分至 2020年08月1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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