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皖能源庐江电厂(2020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粉煤灰、石膏、炉渣销售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皖能源庐江电厂(2020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粉煤灰、石膏、炉渣销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504851,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神皖合肥庐江发电 就#1、#2机组(2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产生的电力副产品粉煤灰、石膏、炉渣的处置进行招标。投标人购买招标人电力副产品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电力副产品的运输,保证副产品及时拉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
本次招标承包期限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预计产生的粗灰12万吨,细灰6.5万吨,石膏6万吨,炉渣4.6万吨,具体以实际产量为准。招标人两台机组煤种及电力副产品实际产量与预计产量将存在差异。招标人对合同期内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产量、品质不做任何承诺,承包人须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标段划分如下,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具体为:
一标段:#1、#2机组分选后粗灰约12吨、细灰约6.5万吨、石膏约6万吨;具体数量,粗细灰比例以全年实际产量为准。
二标段:#1、#2机组产生的炉渣(全年约4.6万吨)。具体数量以全年实际产量为准。
结算说明:粉煤灰、石膏、炉渣采用月结月清方式结算。若粉煤灰中标单位不要求进行粉煤灰分选,则细灰按照未分选期间粉煤灰销售总量的35%结算。
2021年2月1日零时至2021年2月28日24时期间,粉煤灰、石膏、炉渣按照合同价格5折销售。进入半价期前一天承包方须保证料位不高于技术规范书警戒料位,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恢复原价销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公司所在地的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所投标段对应电力副产品购买或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一标段提供粉煤灰合同业绩;二标段提供炉渣合同业绩);
【3】信誉要求:
【4】储存要求:
一标段具有不小于3万立方米已建成的符合环保要求干灰储罐(库、粉体仓),以及具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固体废物堆放设施;二标段具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固体废物堆放设施。(堆放设施要求:地面水泥硬化或防渗处理、有顶棚、围墙围挡或封闭)。
资料提供:1.干灰储罐(库、粉体仓)、固体废物堆放设施自有的提供自有证明,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2.干灰储罐(库、粉体仓)、固体废物堆放设施提供图片;3.干灰储罐(库、粉体仓)、固体废物堆放设施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环保部门验收证明或符合环保要求的承诺函。4.干灰储罐(库、粉体仓)需提供不小于3万立方米的图纸或者主要参数说明。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8月31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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