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门电厂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桶类包装物、有机树脂)对外处置项目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4
华能海门电厂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桶类包装物、有机树脂)对外处置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11-216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海门电厂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桶类包装物、有机树脂)对外处置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服务内容:华能海门电厂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桶类包装物、有机树脂)对外处置项目 。
2.3 服务期: 365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海门电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危险废物对外处置工作。为规范危险废物对外处置程序,集中处置危险废物,现拟对外处置((废矿物油HW49(900-249-08)、废包装桶HW49(900-041-49)(容量:200L和25L以下)、废有机树脂HW13(900-015-13))),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要求,以公正、客观、独立、科学的原则,委托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合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核准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处置危险废物类别的单位进行处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核准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废矿物油HW49(900-249-08)、废包装桶HW49(900-041-49)(容量:200L和25L以下)、废有机树脂HW13(900-015-13))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3.2.3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9时起至2020年17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