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自来水 2021~2023年度液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第一包)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201214_52956091201740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广州市花都自来水 2021~2023年度液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市花都自来水 2021~2023年度液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采购的液体聚合氯化铝用于广州市花都自来水 下属水厂加压站2021-2023年未来三年净水药剂。
2.2本招标项目各包最高投标限价和材料清单:
本招标项目共2个包,第1包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770000.00元,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00元/吨,第2包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770000.00元,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00元/吨,采购清单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2个包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报价。各包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所对应包组的总价最高投标限价,货物投标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所对应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所采购液体聚合氯化铝的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村级及以上道路通行、转运、保护、装卸、与当地政府协调问题、环境、保险、相关税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货物伴随服务(包括使用说明书、保质保修期保障等)等。
3)各包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2.3交货
2.4交货期:供货服务期为3年,实际每批次的供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确认为准。
2.5项目编号:JG2020-6013
2.6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招标文件中无特殊说明的,各要求均适用于所有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经营拟投标材料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对于法人营业执照中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的,须同时提供投标申请人在相关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投标申请人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股东(或出资人)等信息)的截屏(截屏图片应清晰显示相关网址)打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货物必须在投标申请人的生产制造车间生产、检验出厂]。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的5天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投标申请人于本项目报名截止之日的前五天中任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自至今具有在中国境内用于公共供水的与最终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的液体聚合氯化铝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上述业绩的供货合同(或购销合同)及用户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提供用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双方签订时间不一致时,以较晚的时间为准)。
注:最终用户是指中国境内公共供水工程的建设单位(如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水务公司及其代建单位等)。投标人的代理商或中间贸易商或承接上述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施工单位不属于最终用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液体聚合氯化铝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8、本次招标要求拟投标货物(氧化铝质量分数≥10.0%)具有一份由具备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于2019年之后出具的检验报告(即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封面具有CMA标志,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检测项目均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要求,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9、投标申请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详见本公告附件1。
3.10、投标申请人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详见本公告附件2。
注:未在本公告第3条“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内容,不得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招标文件中无特殊说明的,各要求均适用于所有包。
4. 资审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评标委员会对各包依次按顺序独立评审,经形式评审后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3其他说明
1) 各包的采购量均为暂定量,最终供货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如三年供货服务期到期但供货量未达到合同暂定量时,最终结算量以合同到期时实际供货量为准进行结算;如三年供货服务期未到期但供货量已达到合同暂定量时,则可继续执行合同进行供货,直至增加的供货量达到合同暂定量的10%或三年供货服务期到期(二者以先到者为合同结束期),并且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暂定签约合同价的110%。
2) 各包的中标人将与招标人按中标单价签订固定单价合同。第一年供货期内的合同综合单价为中标的综合单价,以后各年服务期内的合同综合单价可根据合同约定的调价方式进行调整后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以一年为单位的供货期内的合同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发布时间:2020年至2020年00(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的时间为招标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的时间为准。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0时00分至2020年0010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