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庄河核电项目厂址保护实施方案技术服务-2021年辽宁庄河核电 】招标
辽宁庄河核电项目厂址保护实施方案技术服务-2021 年1 月辽宁庄河核电
招标
招标编号:CWEME-2012-DTHD-F002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金来源:资本金及项目融资
所属地区:辽宁
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辽宁庄河核电 的
委托,就辽宁庄河核电项目的厂址保护实施方案技术服务(详细范围如下)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辽宁庄河核电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地处黄海北岸,厂址规划建设6
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由辽宁庄河核电项目 负
责开展该项目前期、建设及运营。
辽宁庄河核电项目现处于厂址保护阶段,已列入庄河市、大连市、辽宁省“十
三五”能源规划,已列入国家核电中长发展规划“十三五”厂址保护目录。
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是为辽宁庄河核电项目编制厂址保护实施方案提供技术服务,主
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实物指标调查细则、编制实物指标调查报告、编
制厂址保护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协助招标人编制与地方政府用地用海协议等,根
据上述工作内容编制辽宁庄河核电项目厂址保护实施方案,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
提供技术指导。
本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辽宁庄河核电项目厂址保护
实施方案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应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应包括核电、火电、
水电、水利之一。
(2)投标人近10 年内应具有2 项及以上核电、火电、水电、水利等大型工
程咨询或勘察设计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投标人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2 财务条件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项目经理条件
(1)负责本标段的项目经理要求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与本标段相似技术服务业绩并担任项目经理。
注:各投标人均须满足上述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未同时满足上述投标单位资
格要求者将作否决投标处理。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满足招标要求
的投标单位都可报名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获取方式: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