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 )高速公路运营站区污水治理工程交(竣)工验收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 ntenteditable="true">(招标编号:SXZB-FWGZ-202103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 )高速公路运营站区污水治理工程交(竣)工验收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0579),已由山西交通控股集团 《关于对高速公路运营站区水治理实施委托建设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及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 )会议纪要2021年第3号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 )高速公路运营站区污水治理工程由山西交通控股集团 《关于对高速公路运营站区水治理实施委托建设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涉及大同北、大同南、朔州、忻州北、忻州南、太原、太旧、晋中、长治、晋城、运城北、运城南、临汾南、临汾北、吕梁南等15个 共计298处运营站区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新建污水处理系统224座、达标改造31座、入网改造43座,其中不包括前期试点项目。现已完成第一批89处运营站区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第二批209处运营站区预计2023年6月底完成升级改造及设备调试工作。 污水治理工程出水水质达标是工程交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为确保运营站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出水水质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开展交(竣)工验收水质监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水质监测共涉及15个 共298处运营站区,其中255处新建或者改造的站区分别于污水处理设备进、出口处采样,43处站区在排入城市管网前端采样,频次为4次/天,连续2天。 1.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施工期或运营期环境监测(包含水质监测)服务项目业绩。 3.3拟任 3.4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在线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4.3 标书售价: 不分标段: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凡有意参与投标人,须在山西省 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情请查看山西省 服务平台主体库注册指南。主体库资料核验咨询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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