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国际发展 福溪发电翻车机轨道衡改造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0329_11181190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 福溪发电翻车机轨道衡改造招标二次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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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主要技术指标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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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1-HD-ZDGJ-0000-1-0012-1/10 |
D2-11福溪发电翻车机轨道衡改造 |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2台翻车机轨道衡进行设计及优化,进行硬件供货、安装、接线、调试,升级为专用高精度数字式称重轨道衡;对软件进行组态、调试,并最终统一做静态和动态试验,满足《数字指示轨道衡检定规程JJG 781-2019》执行标准,配合国家轨道衡计量站进行校准并取得国家主管单位颁发的翻车机轨道衡校准证书。 二、工期要求 3个月。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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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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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1-HD-ZDGJ-0000-1-0012-1/10 |
D2-11福溪发电翻车机轨道衡改造 |
1、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和报价,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授权证明文件。 2、投标人近5年内(2016.3-2021.3)应具有至少1个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设备供货或改造项目的合同业绩。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关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 |
【基本资质要求】---设备材料类6条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供应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的货物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所提供的货物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 公司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