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B-100 会议室、C-300 会议室改造
服务期限:项目终验后,质保期1 年
2.2 招标范围
上海核工院B-100、C-300 会议室信息化改造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商务初评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提供服务,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业的;
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④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安全“一票否决项”: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算)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且近18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2 专项资格要求(技术初评要求)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技术参数中带★必须满足要求,具体如下:
B100 视频会议室改造采购设备技术规格:
1.LED 屏显示系统:1.★点间距≤1.25mm; 屏体尺寸:宽度≥ 4.8 米,高度≥2.7 米,分辨率≥3840( 宽 ) *2160(高),净显示面积不低于12.96 平方米,箱体尺寸:要求为主流专业显示箱体尺寸:600mm (宽)*337.5mm ( 高 ) 。
2.★第3-8项参数需提供带有“CNAS、CMA”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300 视频会议室改造采购设备技术规格:
1.视频信号处理系统:★第2-5项需提供CNAS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无CMA认证无效;
2.音频扩声系统: ★音柱扬声器采用铰接列阵设计,配备12 只2.25 英寸全天候单元,具备≧160 度超宽水平扩散角。
且本项目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 年6 月26 日至2026 年7 月2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