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采购范围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单位 | 数量 | 信息服务费 (元) |
2026 -09-29-017 |
宁波绿动 2026-2029 年 度加氢站管束车氢气采购 | 1、本项目为宁波绿动加氢站长管拖车氢气供应服务,采用高压气态氢气长管拖车(管束车)(20MPa)配送模式。投标人负责提供符合 GB/T37244-2018《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气》要求的车用氢气,提供具备移动式压力容器登记、检验合格的长管拖车、管束车应具备气体温度和压力测量能力,配备持证驾驶员、押运员;负责氢气母站充装、危化品道路运输、到站卸车作业(含静电接地、管路连接、氮气吹扫置换、压力平衡、卸气、残压隔离、管路拆除)、配送调度、安全管理、质量检测、计量交接、应急保障等全部工作;按照加氢站运营需求,按需配送至宁波绿动加氢站卸车区,保障加氢站气源连续稳定供应。年预估使用量 155000kg,不设保底用量,据实结算; 2、服务期最长为三年,服务期限内,合同甲方根据乙方上一年度的合同执行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
Kg |
年度预估量 155000k g |
2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采购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氢气生产或储存相关业务)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充装介质须明确为氢气,充装类别须覆盖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充装作业);(2)投标人或其合作的气体生产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氢气生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明细须明确包含氢气(工业氢/高纯氢/超纯氢等相应品类))、有效的合作证明材料;
(3)投标人或与其签订正式运输合同的运输单位,须具备有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须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氢气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提供有效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行驶证;提供驾驶员应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相符)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应持有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提供至少一套资料证明文件);
(4)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 项采用管束车方式供应氢气的同类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含合同签订时间、供货标的物、供货方式、金额、甲乙双方盖章页);若为框架协议,合同未明确年度金额的,须同步提供对应年度结算凭证(发票/结算单)用以佐证年度供货金额。合同不能体现管束车供货方式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5)氢气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GBT37244-2018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气”的要求,并提供近一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倒推 1 年内)有效的第三方质量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报价,其报价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视为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使用相同 IP 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8)不同投标人购标人员姓名或联系方式相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9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0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8:00(法定节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