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石灰石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概况: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装机容量2×660MW。1号、2号机组分别于2021年11月17日、2022年1月5日投入运行。本次采购为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7年度脱硫用大宗原料石灰石粉。
2、交货地点: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3、供货期:2027年01月01日—2027年12月31日。
4、说明:投标人确保交货地点距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半径距离≤20公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
2、提供近一年第三方全指标石灰石粉检测报告;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国内1个单位签订的石灰石(粉)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7年石灰石粉采购)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
2、提供近一年第三方全指标石灰石粉检测报告;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国内1个单位签订的石灰石(粉)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9日 09时00分至 2026年10月23日 17时00分
